以“读书不觉春已深”的投入,学规矩纪律、做乐读之人。领导干部要加强读书学习,要爱读书、读好书、善读书,把学习作为一种追求、一种爱好、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,做到好学乐学。学习《条例》,就是让党员干部将学纪挺在前面,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,弄明白能干什么、不能干什么,如此才能树牢规矩意识、守住思想高地、筑牢作风堤坝。
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学习《条例》的重要意义,养成自觉学习的习惯,以投入的态度学习规矩纪律,做好乐读之人。要深入学习修订后的《条例》,将其与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结合起来,抓住学习重点,原原本本、逐章逐条学,要求实不求快,做到深学一层,真正将规矩纪律学透,始终将党规党纪铭记于心,将党规党纪自觉作为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。
党规党纪既是“紧箍咒”,也是“护身符”,诚然党规党纪具有权威性、严肃性,但广大党员干部唯有自省自悟、自觉担当才能发挥其最大作用。因此,广大党员干部当以勤奋的精神细悟《条例》等党规党纪,做一个善读之人。要以勤奋之姿加强对党规党纪的理解,在典型案例和警示教育中增强纪律意识、加强自我约束、提高党性修养,时刻对照党纪这面镜子,做好政治体检,在自查自省中清除思想垃圾,掸去心灵灰尘,实现自我净化。要以步履不停之姿在自省自警中真正弄明白能干什么、不能干什么,真正做到慎思之、明辨之,做知纪明纪的“明白人”。
广大党员干部要以笃行之势,主动将规矩纪律融入日常,以一言一行践行党规党纪,时刻遵守规矩纪律,做好活读之人。要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的重要论述要求,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,把清正廉洁贯穿于工作生活的各方面、全过程。更要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,筑好“防火墙”、念好“紧箍咒”,涵养实干笃行、廉洁自律、一心为民的良好作风,真正实现从把书学深悟透到用活的有效转变,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。(作者: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永红桥街道办事处 苏梦然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