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7日下午就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进行第十五次集体学习。会议强调,坚持党的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,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,健全党统一领导、全面覆盖、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。坚持党的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,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,健全党统一领导、全面覆盖、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,是确保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关键之举。
党的自我监督是党内监督的基础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以刀刃向内的勇气,时刻审视自身的行为,查找问题,自我纠正。通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,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,落实党内监督责任,让党的自我监督成为一种自觉和常态。这种自我监督体现了党的高度自律和自我完善的决心,是保持党的肌体健康的内在要求。
然而,仅仅依靠自我监督是不够的,人民监督是党的监督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。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,他们对党的工作有着最直接的感受和最真实的评价。拓宽人民群众监督渠道,保障他们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,使人民的声音能够及时传递到党内,对于发现问题、改进工作具有重要意义。
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,是构建完善监督体系的必然要求。党内监督、国家监察、审计监督、司法监督、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形式,各有侧重,各具优势。只有将它们有机贯通、相互协调,才能形成监督合力,避免出现监督空白和监督重叠。例如,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的有效衔接,能够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;舆论监督与司法监督的协同配合,能够增强监督的影响力和权威性。
健全党统一领导、全面覆盖、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,是实现监督目标的根本保障。党的统一领导确保了监督工作的方向明确、步调一致;全面覆盖意味着监督不留死角,涵盖党和国家工作的各个方面;权威高效则要求监督具有强大的约束力和执行力,能够及时发现问题、解决问题。
在新的历史征程中,我们要深刻认识到监督体系建设的重要性。只有坚持党的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,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,健全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,才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,让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,带领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。(作者: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永红桥街道办事处 尹淑红)